包括壩體的輪廓尺寸、變形、位移、裂縫、滑坡、浸潤線和滲漏等
包括排水構建物變形、位移、損毀、淤堵和排水能力復核等
包括周邊山體穩定性,以及違章施工、作業、尾礦回采、取水、廢棄物排入、放牧、開墾等危險行為。
每年汛前委托設計單位采用水量平衡法進行調洪演算,制定防汛度汛措施情況;運行過程中如干灘長度、庫水位、安全超高等指標符合調洪演算要求;汛前進行一次專項演練;定期對排水構建物的質量進行檢測,確保混凝土強度、鋼筋配筋、鋼筋間距和保護層厚度符合設計要求。
檢查尾礦壩體滲水、滲漏,無渾水及沼澤化現象;浸潤線監測設施完好,定期對浸潤線情況進行監測情況,最小浸潤線埋深滿足設計要求,當浸潤線超過臨界值,應當查明原因并及時處理;必要時,增設相應的排滲設施。
日常對壩體安全檢查,并根據最新標準對尾礦設施及時進行加固處理。針對可能發生的地質災害做好應急響應,震前注意庫區岸坡的穩定性,防止滑坡破壞尾礦設施,以提高尾礦壩抗震穩定性;震后應啟動應急預案,對壩體、排滲設施、排洪設施等進行全面檢查,對被破壞的設施及時修復。